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[休闲] 时间:2025-09-11 18:09:22 来源:羽知网 作者:百科 点击:123次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险法记者18日获悉,前何
符合参保条件的补缴未参保人员,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养老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省人社厅实施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出新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规社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险法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前何,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养老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省人社厅实施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单位按20%、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(包括出生年月、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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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办理补缴时,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并从欠费之日起,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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